两个例子告诉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申报


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9月1日起已经开始申报了,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时候只需要填写第2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第3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即可生成数据申报。
可能有的会计朋友会有疑问
这个“本期应补(退)费额”
是怎么来的呢?
本期通过两个例子来学习一下吧!



所属期2021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费额=(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征收比例
以苏州相城区为例
该地区的残保金的征缴标准如下:
该地区保障金征收比例在维持14%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设置差别化征收比例,并对500人(不含)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分档征缴,具体如下表:
在职职工人数 | 征收比例 | ||
未安置 | 安置比例0-1% (不含) | 安置比例1-1.5%(不含) | |
1-500人部分 | 14.0% | 12.6% | 7.0% |
501-1000人部分 | 5.6% | 5.04% | 2.8% |
1001-5000人部分 | 2.8% | 2.52% | 1.4% |
5001人及以上部分 | 1.4% | 1.26% | 0.7% |
其中:
(一)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年平均人数计算。
(二)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由同级残联部门审核确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经残联部门年审的用人单位,应在申报残保金前到当地残联部门年审,未经年审按未安置残疾人计算应缴费额。
(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标准按照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即当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时,按当地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应缴费额。
(四)当地征收比例由各市、县(区)按规定自行制定。
如果2021年度新设立的企业:
所属期2021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费额=(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2-登记注册月份)/12×当地征收比例
相小税提醒您:
2021年11月30日(含)前
登记成立的用人单位
2022年应申报
缴纳所属期2021年度残保金
甲用人单位2021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5500人,全年工资总额27500万,安置6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接收残联核定的安置残疾人人数,按照征收比例从高到低逐级抵扣,每级抵扣的人数上限为对应征收职工人数*1.5%,如:
♦ 征收比例1-500人的部分,则抵扣残疾人人数上限为500*1.5%=7.5人;
♦501-1000人的部分,则抵扣残疾人人数上限为500*1.5%=7.5人;
♦1001-5000人的部分,则抵扣残疾人人数上限为4000*1.5%=60人。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7500万÷5500=5万
安置比例=5÷5500=0.09%,在0-1%之间,适用于上述分档表的中间征收比例。

企业应缴纳残保金=(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征收比例=(500*1.5%-6)*5*12.6%+500*1.5%*5*5.04%+4000*1.5%*5*2.25%+500*1.5%*5*1.26%=10.0575万元=100575元
乙用人单位是2021年4月16日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人数80人,从2021年5月份到12月份工资总额200万,未安置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需要将实际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换算到全年的,再行计算。
全年工资总额为200万×12/(12-4)=300万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300万÷80=3.75万=37500元
未安置残疾人,适用于上述分档表的左侧征收比例。

企业应缴纳残保金=(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2-登记注册月份)/12×当地征收比例=(80*1.5%-0)*37500*(12-4)/12*14%=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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